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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資格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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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對壓鑄科技有所專並且在香港從事與壓鑄有關之工作者或機構皆可申請,經執行委員會同意後即可成為普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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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業工作者(或機構)或其他海外同業機構亦可申請,經執行委員會同意後即可成為聯繫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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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委員包括有會長、秘書長、司庫及兩名委員。申請人須向學會秘書處索取表格填寫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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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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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會員分為普通會員及聯系會員兩類別。兩種會員均可以個人或公司形式參加。另已增設學生會員 , 凡全職學生 , 年齡十六歲以上皆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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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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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普通會員可選舉或被選為學會執行委員,此外還有提名、附議、投票及罷免委員的權力。 |
(乙) | 聯繫會員之權利與普通會員相同,唯聯繫會員沒有被選為學會執行委員會委員之資格。 |
(丙) | 所有會員均有資格出席學會週年大會,並受執行委員會邀請出席其他會議。 |
(丁) | 所有會員均有資格參加學會組織或贊助的一切活動。 |
(戊) | 學生會員不可參選或被選為學會執行委員會委員, 此外亦不擁有提名、附議、投票及罷免委員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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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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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會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
(甲) | 遵守學會章程。 |
(乙) | 遵守大會的決定。 |
(丙) | 繳交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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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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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會員退出學會必須在一個月前書面通知執行委員會;如屬執行委員者退會前必須向新委員移交所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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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 所繳交會費概不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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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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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會員必須繳交下列會費,年會費必須於每年一月一日繳交。 |
| 入會費港幣500元 |
| 個人會員每年會費港幣500元 |
| 公司會員每年會費港幣1,200元 |
| 永久會員凡會員贊助學會經費港幣壹萬元或以上者, 即成為永久會員。每年毋須再繳年會費。 |
| 學生會員每年年費為港幣200元, 毋須繳交入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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